上海初泽企业管理公司
常见问题
首页 > 常见问题 > 什么情形下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?

什么情形下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?

作者:上海初泽 网址:www.shchuze.com
文章导读: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)规定,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、行政 ...
  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)规定,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,缴纳或者解缴税款。
 
 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,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批准,可以延期缴纳税款,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 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国务院令〔2002〕362号)规定,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:
 
  (一)因不可抗力,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,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;
 
  (二)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费后,不足以缴纳税款的。
 
 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,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。
 
  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。
返回上一页
上一篇:基金公司变更注销注意事宜
下一篇:公司注册时需要注意什么?

热门文章
推荐文章
快速申请办理
称呼: *
电话: *
验证码: *

订单提交后,10分钟内,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!

大家都在看
联系我们

上海初泽财务咨询有限公司
热线:400-666-9028
客服QQ:911973503
路线:地铁4,6号线浦电路站出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14C

上海公司注册代理平台

一个能为您获取工商税务政策,能帮助您一站代办所有公司注册事宜,能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完善售后服务,这就是我们。

    联系方式
  1. 客服电话:18001646889 15857766823
  2. 工作时间:08:30-24:00(工作日)
  3. 联系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
    新天国际大厦14C
  4. 市场合作:QQ911973503
  • 上海初泽 CopyRight ©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8046425号-2
  • 上海初泽财务咨询有限公司